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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光的乐队》舞台呈现方向出现分歧,梁龙指出节目存在问题

2022-01-17| 发布者: 龙城信息港| 查看: 135| 评论: 1|文章来源: 互联网

摘要: 文丨希希《闪光的乐队》播出之后,从热度来看算是综艺市场不可多得的优质节目,每播出一期节目都能够得到来......

文丨希希

《闪光的乐队》播出之后,从热度来看算是综艺市场不可多得的优质节目,每播出一期节目都能够得到来自市场观众足够热度的讨论,进一步证明该作品的市场占有率。

对于综艺节目来讲,热度是基础,只有在具备热度的情况下才有条件讨论节目质量,不然热度都没有的话,又有多少观众会在意节目的质量呢?

《闪光的乐队》没有面临到这一问题,但是对于该节目来讲,在具备热度的基础上,确实有不少称赞和认可的声音,只是在这些声音之外,还存在一些质疑的声音。

作为一档音乐社交类型综艺,制作方既然将重点放在“音乐”“社交”两个方面,显然就是希望观众能够通过两个方向对节目质量进行判断,“音乐”自然是舞台作品的呈现,“社交”则是参赛艺人之间的互动。

怎么才能够达成“社交”呢?嘉宾阵容一定需要足够数量的人数,而这么多艺人的参加,能够保证对于节目制作方向的理解一致吗?

从节目内容的呈现来看,显然无法做到这一点,艺人针对其他乐队的投票能够体现,艺人对于舞台作品的改编、诠释同样能够体现。

何为“乐队”?每组艺人显然对这一观念产生了不同的理解,所以不同组合登台表演所呈现出来的作品气质也会有所不同。

有的组合能够将乐队的属性完全呈现在观众面前,比如小鬼王琳凯和萧敬腾所组成的团队,但是有的组合在观众眼中更像是“合唱表演”,不具备乐队的气质。

不同组合对于乐队概念理解的差距让舞台作品呈现出现不同,也让观众对这些作品的呈现产生不同的看法。

有观众认为乐队的形式本身就多种多样,没有必要将形式局限。

其实从制作方的角度出发,邀请艺人尽管都是歌手,但每个人所擅长的方向不同,有vocal、有吉他担当等等不同的担当,看起来还是希望艺人之间能够组合出乐队的形式。

如果仅仅只是两个或者三个歌手在舞台上进行合作表演,节目有必要叫作《闪光的乐队》吗?还不如叫作《闪光的歌手》来得恰当。

其实不仅仅是观众,参赛选手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吴莫愁、梁龙以及信三人组成的乐队在作品呈现上才会与众不同,这也是梁龙对于“乐队”这一概念的真实理解。

在“红绿灯”乐队针对歌曲《lastdance》的诠释中,将大多数镜头都集中在吴莫愁身上,信以和声的形式出现,梁龙更是仅仅在结束阶段念了一段独白。

其实乐队如此设计让不少观众质疑吴莫愁,认为是她的选择导致了作品在得票上的失利,不过结合梁龙的解释来看,这首《lastdance》的诠释更像是表达出梁龙对于乐队的理解。

真正的闪光点只能有一人,而那个人就是舞台上的吴莫愁。

在梁龙眼中,他不觉得没有足够的歌词演绎就会被忽视,就整体性而言,他和吴莫愁以及信三人是一个团队,同时在为《lastdance》这首作品服务。

关于乐队这个概念的理解,梁龙的想法显然符合大部分观众的思路,主唱、鼓手、吉他手等等不同身份的角色分工明确,这才是乐队应该呈现出来的模样。

当然梁龙并没有直接指责其他乐队的呈现形式,只是说如果“混淆概念”的话呈现出来的就是另外一种状态。

梁龙的表达不一定对,他也不是为了得到任何一位观众的认可,因为这些想法就是给予他对于乐队这一形式的理解,当然观众也能够有其他理解,艺术本身就是自由的不是吗?

说回《闪光的乐队》这档节目,从观众角度出发,对于乐队这一概念也会有一定的想法,如果只是几位歌手搭档合作歌曲演唱的话,是不足以被称为乐队的呈现。

所以在接下来的作品诠释中,还是希望参赛歌手们能够注意这一点。

校对丨王希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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