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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夫妻之间没有义务赡养对方父母,揭开了多少伪善的婚姻

2022-01-16| 发布者: 龙城信息港| 查看: 135| 评论: 1|文章来源: 互联网

摘要: 民法典:夫妻之间没有义务赡养对方父母,揭开了多少伪善的婚姻▲前几天看到贴吧一个小故事,妻子发声:岳母......

民法典:夫妻之间没有义务赡养对方父母,揭开了多少伪善的婚姻

▲前几天看到贴吧一个小故事,妻子发声:岳母和丈夫的奶奶同一天去世,丈夫要留在家里替亡父尽孝,全程参与奶奶的葬礼,因此他不准备参加岳母的葬礼,没想到夫妻俩因为这事闹得不可开交。

其实这个妻子是远嫁的,家中只有姐姐和她两个孩子。丈夫家则有三男三女,除了公公不在世,其他叔伯姑姑都还在。

妻子觉得父母没有儿子,家里人丁稀薄,而丈夫家人丁兴旺,丈夫也只是隔辈孙。所以她希望丈夫能到岳母家主持大局,添个人气。丈夫家人却说戴两头孝不好,不希望丈夫到岳母家去。

两人就是因为这件事互生隔阂,妻子也对丈夫凉透了心。

网友们对这件事持有不同的看法:

若从血缘亲疏来看,女婿和岳母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但是和奶奶却是血缘至亲的自家人,而且男方父亲已故,儿子有责任和义务替父尽孝,送奶奶最后一程;

而另一些人认为,陪伴男方后半生的是妻子,应该把妻子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况且男方也喊岳母一声妈,一辈人管一辈人,在女方家没有男丁可以主持大局的情况下,男方应该衡量好,去为妻子撑腰。

甚至有人在这件事上谈起了新出的《民法典》,上升到了“女婿没义务给岳母养老送终”的问题,“媳妇没义务赡养婆婆”的小媳妇们扛着百米大刀紧随其后,一番唇枪舌战,双方斗的你死我活互不相让。

《民法典》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义务,儿媳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媳不是公婆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女婿不是岳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

这段话揭开了多少伪善的婚姻,男人女人都有了各自的小心思。

但是,对法律条文的解读,千万不要犯片面的错误!

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法律没有规定,并不意味着儿媳、女婿就可以不赡养公婆、岳父母!

孝顺是双方面的,对双方的父母都孝顺,夫妻之间的感情一定很好!而且子女看到大人的做法也会效仿。都说愿意养一小,而不愿意养一老。何况还是无血缘关系的公公婆婆或岳父岳母,但是既然结为夫妻,公公婆婆、岳父岳母也是父母,既然媳妇能孝顺公婆,那么岳父岳母女婿也可以赡养,这个对于有素质的家庭来说很正常,没必要拿到桌面上来讨论。

美满的婚姻,不只是成全对方越变越好,还有成全对方的责任和义务,即使是你讨厌的人和事,也愿意为对方迁就。

而这世上所有的成全,都是建立在爱情之上,不管是赡养公婆,还是赡养岳父母,这是子女的义务,但好的婚姻,会把这当成夫妻共同的责任。在法律不完美的时候要凭良心道德做人底线或者民心所向的基础上来处理判断。

▲结语:

假如你的另一半推辞赡养自己亲生父母的责任,那你就需要审视一下你们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出现问题,而不是直接指责对方的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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